新個稅法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 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上傳用戶:yangss;上傳時間:2018-9-7; 來源:浙江在線
8月29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根據(jù)草案,新個稅法擬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擬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并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
同時,首次引入專項附加扣除概念。贍養(yǎng)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6項,可通過專項附加扣除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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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資薪金所得每月10000元為例,不考慮社保和公積金,按現(xiàn)有起征點和稅制計算:應交個稅=(10000-3500)*20%-555=745元。
10月1日后,按改革后的起征點和稅制計算,應交個稅=(10000-5000)*10%-210=290元,每月節(jié)稅745-290=455元,降幅超過60%。
“個稅管家”稅務專家黃玨分析,新的稅率表30%、35%、45%稅率和級距不變,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擴大3%、10%、20%的級距,月收入3萬以下的群體都有所降低。“可以說,本次稅改收益最大的是月入2萬以下的群體,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
有專家表示,此次改革形成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新稅制,終結了過幾年就修改一次起征點的修法模式,基本奠定了未來幾年個人所得稅的法治格局。(浙江在線記者 石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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