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地點】 | 2010年3月27-28日 北京 (停止報名) | ||
【培訓講師】 | 小組專家 | ||
【參加對象】 | 各級人民法院相關領導及民事審判庭法官;各企事業(yè)單位主管領導、法律事務部主任、法律顧問以及其他法律事務管理人員;各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各大專院校從事民商法教學及科研的老師及相關人員 | ||
【參加費用】 | ¥2200元/人 (含研討費、資料費、午餐等)食宿統(tǒng)一安排,費用自理。 | ||
【會務組織】 | 森濤培訓網(wǎng)(lailaliao.cn).廣州三策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咨詢電話】 | 020-34071250;020-34071978(提前報名可享受更多優(yōu)惠) | ||
【聯(lián) 系 人】 | 龐先生,鄧小姐;13378458028、18924110388(均可加微信) | ||
【在線 QQ 】 | 568499978 | 課綱下載 | |
【溫馨提示】 | 本課程可引進到企業(yè)內(nèi)部培訓,歡迎來電預約! |
各相關單位:
《侵權責任法》已經(jīng)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26日審議正式通過,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作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民法典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架,《侵權責任法》的頒布與實施,將是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預防并制裁侵權行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正義和推動社會文明與發(fā)展的重要法律武器;并首次對精神損害賠償作了明確規(guī)定,這標志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體系的健全與完善又邁出了重要一步。為此,應廣da法律工作者請求,中國法治維權網(wǎng)與中國企業(yè)維權網(wǎng)特聯(lián)合舉辦“《侵權責任法》權威解讀與司法適用高級研討會”,現(xiàn)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對象
各級人民法院相關領導及民事審判庭法官;各企事業(yè)單位主管領導、法律事務部主任、法律顧問以及其他法律事務管理人員;各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各大專院校從事民商法教學及科研的老師及相關人員:
二、會議地點
2010年1月23日—1月24日 廣 州
2010年1月30日—1月31日 廈 門
2010年3月20日—3月21日 海 口
三、會議內(nèi)容
(一)、《侵權責任法》的立法原則、背景及爭議的焦點
(二)、《侵權責任法》對我國民法典及民法體系構建的影響
(三)、《侵權責任法》的一般條款規(guī)定
(四)、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及責任方式
(五)、侵權行為的抗辯事由及司法適用
(六)、特殊侵權行為主體與責任
(七)、侵權行為類型及案例解析
1、產(chǎn)品責任
2、機動車損害責任
3、醫(yī)療損害
4、環(huán)境致害
5、高危責任
6、動物致害賠償
7、物件致害賠償
8、其他類型侵權行為及責任
(八)、侵權賠償?shù)臓幾h及難點解析
四、擬邀請專家:
全國人da法工委《侵權責任法》起草小組專家
楊立新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授、博士生導師,《侵權責任法》起草小組副組長;
石佳友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法學院院長助理;
謝鴻飛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副秘書長。
五、報名及費用
參加本次研討會每人需交納2200元(含研討費、資料費、午餐等)。
食宿統(tǒng)一安排,費用自理。請參加者提前將報名回執(zhí)表傳真或郵件至會務組,會務組收到報名回執(zhí)后另行發(fā)送《報到通知》,告知具體參會地點和安排等事項。